载入中…
首页 | 行业管理 | 行业动态 | 供求信息 | 工业园区 | 企业招聘 | 明星企业 | 请您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银都企业网 >> 文章中心 >> 招商引资 >> 优惠政策 >> 正文
广告载入中…
永兴工业园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永办发[2003]59号)
来源:本站原创   www.zgyd.com.cn   2008-8-3   点击数: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返回首页〗〖关闭

永兴工业园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永办发〔2003〕59 号

 

为切实加快永兴工业园建设进程,培育和集聚我县工业发展后劲,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工业园的建设和项目投资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用地优惠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每亩土地预交2万元土地价款即可入园。

(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亩土地预交1万元土地价款即可入园。

(三)园区内土地出让价格为每亩5万元。企业预交后不足部分,从该企业的财政奖励中扣除。5年内企业的财政奖励不足以抵减土地价款差额的,由该企业补足,随即办理土地批复。

(四)原则上按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和总平面布置图,为企业预留土地。未经园区管委会和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企业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转让。

(五)所有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统一收取。

(六)园区耕地占用税,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属县级可支配的全部拨付给开发业主,用于园区建设。

(七)园区企业因企业自身原因2年内未建成的,由国土部门按成本价的2倍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年内未建成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以上土地面积按蓝线计。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以内。特殊项目价格另议。

二、零收费优惠

(一)本《办法》中所指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各项基金。

(二)县工业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园区项目和企业实行县级“零收费”,即只上交省、市部分和工本费,免收县级可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和基金(各项可在园区执行的省、市支配部分收费及标准详见附表)。

(三)园区企业工商、税务、房产等变更登记,只收取工本费。

(四)部门和单位对园区项目和企业的有偿服务实行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性服务和只收费不提供服务;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了服务,其收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减半收取。

(五)园区企业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建筑劳保金实行园区管委会代缴制,园区管委会定期与企业结算,由园区管委会向有关部门代缴。

(六)在土地征用和开发形成“五通一平”的过程中,除支付给农民的补偿和安置款按规定计算外,所有县级可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免收。

(七)对园区项目和企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园区管委会一个“口子”收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县经保委和县物价局申请,经县经保委和县物价局审批后,方可向被收费单位发放《收费通知单》,同时委托园区管委会代收。未经县经保委和县物价局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园区向企业和项目业主收费,否则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向全县通报。

(八)列入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基金,付费企业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园区管委会缴纳。收费部门和单位凭物价部门审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财政部门核发的收费票据进行收费。收费部门和单位收费后,要按规定在《项目和企业收费卡》上登记。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园区管委会和企业可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或县经保委投诉,县纪委、县监察局或县经保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三、水电优惠

(一)园区内所有类型的用水价格均按生活用水的最低价执行。

(二)用户当月用电量达20万KWH以上免收基本电费,并实行分时计价结算。丰水期均价为0.3967元/KWH,峰值7:00—23:00电价为0.445元/KWH,谷值23:00—7:00电价为0.30元/KWH;枯水期均价为0.4167元/KWH,峰值7:00—23:00电价为0.465元/KWH,谷值23:00—7:00电价为0.32元/KWH。

(三)用户当月用电量在20万KWH之内,按国家目录电价执行。

(四)力率调整电费按国家物价政策执行。

(五)优惠电价随国家电价调整而调整。

(六)实行高供高量,使用分时计价电子表计量,并设置每月电量读数,以便于结算。计量装置由用户购买。

(七)对于月用电量100万KWH以上的企业,可以一事一议,实行更优惠的价格。

(八)除不可抗因素外,对园区企业原则上不能停水、停电。因维修或其它原因确需停水、停电的,供水、供电企业应提前24小时通知园区企业。

四、财政优惠

县财政5年内对纳税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头3年企业年税收地方可支配部分100%奖给企业,后两年企业税收地方可支配部分50%奖给企业。

五、入户优惠

在工业园落户的企业,其职工及其家属要求转为本县常住户口的,可以转为本县城镇户口,在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工本费。其子女需就读本县中小学校的,应随到随读,且一律按本校区范围内学生的收费标准收费。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过去我县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永兴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1.永兴工业园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表

2.永兴工业园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表


附表一:

永兴工业园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表

执收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单位

收费

标准

生产经营性(不含房地产)项目按收费标准的(%)收取

基础设施项目按收费标准的(%)收取

安置建设按收费标准的(%)收取

备注

县建设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湘价费〔2001〕261号湘政发〔2002〕17号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造价

见文

全免

全免

全免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

湘价费字〔2001〕261号

按建安工程量

见文

全免

全免

50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费

湘价费字〔2001〕261号

按建安工程量

见文

全免

全免

50

 

县水利局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湘价费字〔1996〕81号

按占地面积

见文

全免

全免

40

 

水土流失防治费

湘价费字〔1996〕81号

见文

见文

全免

全免

40

 

县国土资源局

用地管理费

湘价费字〔2003〕42号

征地费总额

见文

全免

全免

40

 

县林业局

森林植被恢复费

湘价费字〔2001〕262号

占林地面积

见文

全免

全免

50

 

县房产局

白蚁预防费

湘价字〔2002〕275号

建筑面积

见文

全免

全免

50

 

县文物管理所

考古调查勘探费

湘价费字〔2001〕74号

按建设占地面积

0.2元/m2

全免

全免

50

 

考古发掘费

湘价费字〔2001〕74号

按实际发生墓葬座数及大小

见文

免考古发掘费附加部分

免考古发掘费附加部分

免考古发掘费附加部分

 

县蔬菜局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湘政发〔1993〕25号

占用菜地面积

0.5万元/亩重点保护区专业菜地加收50%

全免

全免

50

 

 


附表二:

永兴工业园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表

执收

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单位

收费

标准

按收费标准的(%)收取

备注

县工商局

企业注册登记费

湘价费字〔2000〕23号

注册资金总额

见文

30

 

经济合同签证费

湘价费字〔2000〕23号

合同价款或工程造价或酬金

见文

全免

 

县交通局

公路运输管理费

湘价费字〔2002〕44号

营业收入

见文

50

仅限园区内交通运输企业

县房产局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湘价费字〔2002〕231号

按套

见文

全免

 

县劳动保障局

劳动力市场管理费

湘价费字〔2001〕号328号

按人月(次)

见文

全免

 

劳动签证、仲裁、鉴定收费

湘价费字〔2001〕号328号

每份(件)

见文

全免

 

县质监局

制造、安装、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许可证收费

湘价费字〔2002〕132号

每证

见文

全免

 

监督检验收费

湘价费字〔2002〕132号

每件

见文

30

 

计量标准考核费

湘价费字〔2002〕132号

每次

见文

全免[ZB]]

 

县物价局

价格调节基金

湘政发〔1995〕17号

营业收入,外地驻永企业按人、月

见文

全免

 

县绿化办

绿化费

湘价费字〔2001〕262号

按每年每人3个工作日

见文

全免

 

县财政局

防洪保安基金

湘政发〔2001〕31号

按营业额或销售收入的0.6‰

见文

全免

 

县卫生监督所

发放卫生许可证前现场审评费

湘价费字〔2003〕44号

每个

见文

全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收费

湘价费字〔2003〕44号湘价费字〔1996〕45号

见文

见文

全免

 

 

  黄金走势
广告载入中…
  明星企业 更多>>>
普通文章湖南省鑫达银业有限公司
推荐文章湖南省鑫泰银业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文章湖南省兴光冶炼有限公司
推荐文章永兴县意水铅业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文章永兴县西河铅业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文章湖南省鑫达银业有限公司
推荐文章国群先有色金属公司
推荐文章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公司
普通文章恒泰银业公司
推荐文章永兴县马仰铅锡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文章荣鹏金属有限公司
普通文章黄泥贵金属福利公司
  骨干企业 更多>>>
普通文章汇源冶炼公司
普通文章永鑫银业公司
普通文章希望冶炼厂
普通文章湘泰金属有限公司
普通文章盐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文章超时贵金属公司
普通文章亿成银业公司
普通文章磊鑫有限公司
普通文章安和铅业公司
普通文章红鹰铜业公司
普通文章仙水有限公司
普通文章文江铅业公司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主办单位:永兴县金银管理局    承办单位:永兴县经济信息中心
Copyright2006-2008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兴县城关镇永兴大道县金银管理局 邮政编码: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35299 E-mail:chtsaoa@163.com
湘ICP备05010515号